法制網北京12月25日訊 記者梁士斌 2015年,民航將建立與其他部門之間企業不良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機制,以及面向社會的安全生產誠信報告和發佈機制。建立安全生產誠信檔案,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、飛行、機務等“黑名單”制度,及行政相對人信用信息承諾與審查制度。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民航工作會議上,民航局副局長李健作上述表示。
  李健指出,2015年民航安全工作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“紅線”意識和“底線”思維,繼續推進持續安全戰略,增強安全管理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,加強安全管理的統籌規劃,完善安全保障體系,加快監管方式轉型,狠抓安全風險防控,加快安全科技創新,依法推進民航持續安全發展。
  按照國家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(2014—2020)》的要求,制定民航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規劃,建立完備的安全生產信用規章制度和標準體系,建立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聯動機制,從市場準入、資質認定、資源配置、政策扶持等方面,制定基於誠信度的差異化安全監管和獎懲措施。
  李健指出,在推進立法和安全標準建設的同時,改進監管手段,提高監管效能。
  按照國際民航公約要求,推進安全監管體系建設。明確航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運行要求和責任。探索將部分審批和運行管理職責進行合併的監管方式改革,避免重覆審批或效率低下。進一步規範民用機場飛行程序和運行最低標準的管理。推進機場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建設。開闢政府購買服務、授權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或服務商完成外包職能新模式。加強對安全基礎薄弱和安全問題突出的單位,以及新成立航空公司、中小航空公司、低成本外航和通航訓練飛行單位的安全監管。  (原標題:民航局:建立安全生產誠信報告和發佈機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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